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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

产品属性

  • 所属分类:商标服务
  • 产品编号:1578469619
  • 浏览次数:0
  • 发布日期:2020-01-08
  • 产品概述
  • 性能特点
  • 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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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权的消灭具有溯及力。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2.对已经执行或者履行的判决、决定、合同原则上无溯及力。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例外:如果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3.1年的过度期。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自宣告无效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诉讼流程编辑

一、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

二、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三、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四、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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